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8-03-02
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县直相关单位: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市委、市政府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,2017年是创建工作的攻坚之年。为全面反映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成就,做好迎检准备工作,根据创森工作需要和建档工作要求,现就创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加强领导,专人负责。各乡镇(街道)要切实加强对创森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的领导,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建立独立的档案室,认真收集整理本乡镇(街道)所涉及的40项创森指标自查基础数据资料及佐证材料,如发现有遗漏,要及时补充、完善,确保创森资料的完整性。 二、资料收集范围:主要收集近三年来特别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来,各乡镇(街道)的创森组织机构、领导决策、管理制度、规划设计、森林建设、资源保护、生态文化、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资料(收集资料清单附后)。 三、收集要求:收集的材料要分类别归档,编好目录,严禁散乱无序,并保存好电子版。档案资料除收集文字材料外,要配套收集图片、表格、音像材料;反映工作动态和建设成效的资料要尽可能多的收集图片、音像材料。